3月10日,《珠海市工业污水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规划》是全国首个地级市层面的工业污水系统专项规划,为珠海市工业污水系统建设、发展提供了全面技术支撑。
近年来,随着珠海市工业体量和工业种类的不断增长,工业污水成分越来越复杂。为有效做好工业污水污染防治,打好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珠海市深入调研、科学谋划,聚焦工业用地,完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体系,与城镇污水系统专项规划并行,构建起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的闭环。
通过工业污水系统建设实施,促进园区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各类工业污水处理将更具针对性、更为规范,为企业处理工业污水提供更专业的服务、更灵活的选择,进一步激发珠海市工业发展的活力,落实“产业第一”要求,助力经济健康发展。
《规划》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历时一年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弹性规划,刚弹结合;综合协调,统筹规划;人水和谐,环境友好;规划引领,科学管理”的原则,立足于珠海市现状情况,针对珠海濒临南海、河网密布的水系情况及“园区集聚,城镇零散”的工业空间布局特征,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地区的建设经验,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业用地控制线专项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统筹厂网规划,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业污水系统。
按照《规划》,全市共规划9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在现已建成或启动建设的7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基础上进行扩建,并规划新建 2 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全部按规划建成后,总规划规模将达58.7万m³/d。
《规划》对工业污水系统布局、资源化、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空间管控等全方位开展预测及规划,并从政策保障、体制机制保障以及技术保障等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兼顾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以有效地推进规划的实施落地。
《规划》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城市建设,以适应工业用地发展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统筹协调工业污水系统规划和城市规划、城镇污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其他市政规划的关系,处理相互间交叉内容,促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和水文化的协调发展,在适应“大而强”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和水环境持续改善上继续先行,为珠海市建设安全可靠、环境友好、规范灵活的工业污水系统提供科学支撑,全面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规划》作为未来政府及管理部门制定工业污水收集处理政策及措施的重要依据,形成以实施机制、数据平台、动态跟踪与评估机制为核心的规划支撑体系。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规划》提出的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指导,持续推进珠海市工业污水系统进一步完善,为珠海市培育壮大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集聚提供“生态环境后盾”。
来源:中国水网